签字不是本人签,为啥还会被判支付货款?
相关领域:买卖合同纠纷
在本案特定事实下,即使签字存疑,法院仍判决欠款人支付货款,但改判不承担律师费,本文结合(2024)桂08民终998号广西贵港中院买卖合同纠纷案分析相关规则。
核心争议与裁判结论
梁锐全结合(2024)桂08民终998号生效判决分析:本案争议焦点为,《购销合同》《协商还款书》上签字并非陈某本人所签时,陈某是否仍需承担支付剩余9万元货款的责任,以及律师费是否应当由陈某承担。在本案特定事实下,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要求陈某支付9万元货款的判项,改判撤销了陈某承担律师费的判项。
案件基本事实与裁判过程
陈某因经营KTV向广东某科技公司购买电子设备并约定由对方安装,后双方协商确认陈某尚欠14万元货款,陈某承诺分期还款。陈某支付5万元后剩余9万元未付,广东某科技公司起诉要求陈某支付9万元货款及律师费。一审中陈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,一审法院采信原告证据,判决陈某支付9万元货款及4500元律师费。陈某上诉称案涉合同和还款书上的签字都不是他本人所签,不认可欠款。
二审中,广东某科技公司提交了陈某与原告法定代表人的微信聊天录屏,证明陈某已经确认尚欠14万元货款,且陈某也认可已经支付了23万元货款(包含协商还款后支付的5万元)。二审法院认为,微信聊天记录已经足以确认欠款事实,无需进行笔迹鉴定,因此维持了支付9万元货款的判项;但因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律师费由陈某承担,一审推定律师费属于违约损失没有依据,因此改判撤销律师费的判项。
从办案角度看,陈某一审不到庭应诉,未对签字真实性提出异议,二审才提出,这是导致其一审被动的关键;而广东某科技公司除了签字文件外,还保留了微信聊天沟通记录、收款凭证,这些证据足以印证交易和欠款事实,这是原告胜诉货款部分的核心原因。
两个关联法律问题解答
签字不是本人签,买卖合同就一定不成立吗?
在一般情形下,签字不是本人签字,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买受人认可交易或实际履行的,买卖合同不成立,买受人无需承担责任。但在本案中,虽然签字真实性存疑,但有微信聊天记录证明陈某已经确认了欠款事实,且陈某实际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,因此法院认定交易真实,买卖合同关系成立。实践中也存在不同处理,如果没有其他佐证证据,仅仅只有签字存疑的书面合同,法院通常会认定原告举证不足,驳回其诉讼请求。
协商还款书没写律师费,违约方一定要承担律师费吗?
一般规则是,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(如知识产权纠纷)外,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由聘请方自行承担,只有双方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,才能主张违约方承担。本案中,《协商还款书》只约定了诉讼费和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,没有明确约定律师费,一审法院推断律师费属于合理损失,二审不予认可,因此改判,这也符合一般规则,即约定不明不能推定包含律师费。
办案视角实务提醒
梁锐全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,给出以下建议:
关于关键证据收集,在买卖合同交易过程中,除了书面合同,一定要保留沟通交易内容、确认欠款的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、付款凭证等,这些证据往往比签字有瑕疵的书面合同更能证明案件事实。在本案中,广东某科技公司正是因为保存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,才得以在签字存疑的情况下依然胜诉货款部分;如果没有这类证据,即使签字存疑,原告很可能会败诉。办理同类案件时发现,很多当事人只看重书面合同,不保留沟通证据,一旦签字出现问题,就会陷入举证不能的困境。
关于事前风险预防,签订买卖合同和还款协议时,一定要当面签字,核实签字人的身份,避免出现对方代签、冒签的情况,同时要留存好对方签字的原件。如果事后协商还款,一定要对方当面签字确认,避免拿到不是本人签字的文件,引发后续争议。另外,如果要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,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明"因一方违约引发诉讼,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支出的律师费",不能仅约定诉讼费、差旅费,否则无法主张律师费。
梁锐全提醒,遇到同类情况要结合个案具体事实咨询律师,不要直接照搬本案结论,本案结论是基于特定事实作出的,不同案件事实会有不同结果。
案例检索信息
案号:(2024)桂08民终998号
案由:买卖合同纠纷
审理法院: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
裁判日期:2024年8月7日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: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九条: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、报酬、租金、利息,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,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: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,经过审理,按照下列情形,分别处理:(二)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,以判决、裁定方式依法改判、撤销或者变更。
本文由梁锐全解析,案例来源:中国裁判文书网,本案非本律师代理案件,仅作法律实务参考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